一是修订完善职称评审管理办法,集中开展全市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换届调整工作,向有条件的高校、科研院所、医院、企业、学会协会和区县有序下放职称评审权限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。二是进一步打破户籍、地域、身份、档案、人事关系等制约,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。三是畅通海外留学人员、博士后、特殊人才职称评定“绿色通道”,建立健全基层专业技术人才“定向评价、定向使用”机制。四是研究制定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,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。五是继续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管理制度,加强监督管理和动态调整。六是探索工业设计专业职称评价试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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